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峨眉山市2015年第5批城市建设用地)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17-06-2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 10号令)和《四川省 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 (一)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川府土 [2015]947号 (三)批准时间: 2015年12月22日 (四)批准用途:峨眉山市 2015年第5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 该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绥山镇城南村 1组,胜利镇胜利村2、3组,符溪镇丰收村4组,新乐村1、2组,集体土地13.1669公顷。 (一)绥山镇城南村 1组集体土地8.7575公顷。其中:农用地4.6079公顷(耕地2.1418公顷,园地1.4103公顷,其他农用地1.0558公顷),建设用地4.1496公顷。 (二)胜利镇胜利村 2组集体土地0.4676公顷。其中:农用地0.4676公顷(耕地0.4208公顷,其他农用地0.0468公顷)。 (三)胜利镇胜利村 3组集体土地0.0621公顷。其中:农用地0.0621公顷(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