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峨眉山市2015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17-06-2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 10号令)和《四川省 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 (一)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川府土 [2015]840号 (三)批准时间: 2015年11月3日 (四)批准用途:峨眉山市 2015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 该批乡镇建设用地征收双福镇净居村 1、2、3、6、10、11组,塘房村2、3、4、7、8组,林园村1组,集体土地23.3530公顷。 (一)双福镇净居村 1组集体土地0.4923公顷。其中:农用地0.4876公顷(耕地0.4242公顷),建设用地0.0047公顷。 (二)双福镇净居村 2组集体土地0.6751公顷。其中:农用地0.6751公顷(耕地0.6751公顷)。 (三)双福镇净居村 3组集体土地1.4858公顷。其中:农用地1.4858公顷(耕地1.4858公顷)。 (四)双福镇净居村 6组集体土地1.4574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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