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峨眉山市2015年第1批城市建设用地)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17-06-2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 10号令)和《四川省 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 (一)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川府土 [2015]695号 (三)批准时间: 2015年8月20日 (四)批准用途:峨眉山市 2015年第1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 该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桂花桥镇前进村 1、4、9、10组,绥山镇安川村5组,胜利镇红星村村委会,红星村6、7、8组,集体土地11.1487公顷。 (一)桂花桥镇前进村 1组集体土地0.0809公顷。其中:农用地0.0809公顷(耕地0.0704公顷)。 (二)桂花桥镇前进村 4组集体土地1.0196公顷。其中:农用地1.0196公顷(耕地0.8641公顷,园地0.0377公顷)。 (三)桂花桥镇前进村 9组集体土地2.7930公顷。其中:农用地2.3808公顷(耕地1.7928公顷,园地0.2134公顷),建设用地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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