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岗货场扩建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17-07-0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因燕岗货场扩建项目需征收桂花桥镇前进村一、四、五、七、八、九、十、村委会组,棬鱼村四、五组,胜利镇光荣村一组集体土地395.47亩,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和部署,为确保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乐山市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保障暂行办法》(乐山市人民政府令2006年第6号)、《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的意见》(峨府发[2006]43号)、《峨眉山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峨眉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之规定,结合被征收土地生产组基本情况,经充分征求被征地村组干部和广大村民意见拟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地面积: 征收桂花桥镇前进村一、四、五、七、八、九、十、村委会组,棬鱼村四、五组,胜利镇光荣村一组集体土地395.47亩(最终面积 以实际用地及地类面积为准),其中:耕地264.54亩、园地、鱼塘17.1亩、其他土地113.83亩。各组被征收土地面积见下表: 组 征地面积 (亩) 其中 耕地(亩) 园地(亩) 其他土地(亩) 前进一组 29.89 27.33 0 2.56 前进四组 279.6 182.14 17.1 80.36 前进五组 30.02 18.1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