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坝区)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
| 公示日期 | 2024-10-0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发展永福经济,保障项目建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的有关规定及永福县国土 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 ,我县拟定了 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 (坝区)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集体土地的建设项目名称 二、拟征收集体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拟 征收的集体土地位于永福县 永福镇四合村、泡口村,龙江乡仁合村 (具体位置详见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拟征收集体土地的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 本项目 拟开发规划用途为 水工设施用地 。 四、拟征收集体土地的权属及分类面积 单位:公顷 土地权属 地类 性质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合计 种植园 用地 林地 交通运输 用地 合计 住宅 用地 永福县永福镇四合村民委员会长塘屯 集体 15.3336 14.9000 0.6313 14.2687 - 0.4336 0.4336 永福县永福镇四合村民委员会拉搞屯 集体 6.9923 6.9923 - 6.9923 - - - 永福县永福镇四合村民委员会长塘屯和拉搞屯(共有) 集体 1.6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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