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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市2014年第5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所在地区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公示日期2017-07-17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峨眉山市 2014年第5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绥山镇大南村6 组,城南村 3 组;符溪镇符溪村 2 、 8 组,天宫 4 组;胜利镇十里村 8 、 9 组,新平乡新民村 2 、 3 组 集体土地11.8619 公顷。该批次土地已经省政府川府土 [2014]975 号文批准,根据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乐山市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保障暂行办法》(乐山市人民政府令 2006 年第 6 号)、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的意见》(峨府发[ 2006 ] 43 号) 、《峨眉山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峨眉山市人民政府令第 11-1号) 之规定,结合被征收土地生产组基本情况,经征求被征地生产组意见,拟定《峨眉山市 2014年第5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地面积: 该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绥山镇大南村6 组,城南村 3 组;符溪镇符溪村 2 、 8 组,天宫 4 组;胜利镇十里村 8 、 9 组,新平乡新民村 2 、 3 组 集体土地11.8619公顷,其中:耕地5.167公顷、园地及林地3.0326公顷、其他土地3.6623公顷。各组被征收土地面积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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