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人民政府关于阆中市2025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阆中市 2025 年第 3 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已经由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阆中市 2025 年第 3 批次建设用地 (二)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川府土〔 2025 〕 827 号 (四)批准时间: 2025 年 8 月 4 日 (五)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 阆中市 2025 年第 3 批次建设用地 的批复》 ( 川府土〔 2025 〕 827 号 ),附后 。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市自规局和 河溪街道办事处 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发布,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同时在阆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网址: www.langzhong.gov.cn ), 公告时间为 30 日,自发布之日起至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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