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峨眉山市2013年第十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17-07-1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峨眉山市2013年第十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绥山镇符汶村1、3、4、6组,五一村8组;符溪镇雷场村7组,符平村2、9组;胜利镇红星村10组,十里村2、4组,干河村5组;桂花桥镇彭桥村3、4、7组;峨山镇冠峨村10组集体土地8.8705公顷。该批次土地已经省政府川府土[2014]430号文批准,根据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乐山市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保障暂行办法》(乐山市人民政府令2006年第6号)、《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的意见》(峨府发[2006]43号)、《峨眉山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峨眉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之规定,结合被征收土地生产组基本情况,经征求被征地生产组意见,拟定《峨眉山市2013年第十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地面积: 绥山镇符汶村1、3、4、6组,五一村8组;符溪镇雷场村7组,符平村2、9组;胜利镇红星村10组,十里村2、4组,干河村5组;桂花桥镇彭桥村3、4、7组;峨山镇冠峨村10组集体土地8.8705公顷,其中:耕地5.0956公顷、园地及林地2.2944公顷、其他土地1.4805公顷。各组被征收土地面积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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