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21-06-3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 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 (一)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川府土〔2021〕84号 (三)批准时间:2021年3月23日 (四)批准用途:峨眉山市2020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 该批建设用地征收峨眉山市绥山镇赵河村1组,滨河路社区社区集体;胜利街道红星村1组集体土地,合计1.8498公顷。 (一)绥山镇赵河村1组集体土地0.4429公顷。其中:农用地0.4426公顷(园地0.4426公顷),建设用地0.0003公顷。 (二)绥山镇滨河路社区社区集体土地1.0769公顷。其中:农用地0.3801公顷(耕地0.1934公顷,园地0.0386公顷,其他农用地0.1481公顷),建设用地0.6968公顷。 (三)胜利街道红星村1组集体土地0.3300公顷。其中:农用地0.3300公顷(耕地0.0658公顷,园地0.2642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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