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21-09-1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 (一)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川府土〔2021〕462号 (三)批准时间:2021年4月30日 (四)批准用途:峨眉山市2020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 该批建设用地征收峨眉山市符溪镇明星村1、3组,天宫村5组,黑桥村3、4、11组,径山社区社区集体;胜利街道红星村3、5、6组,城东社区社区集体土地,合计30.9943公顷。 (一)符溪镇明星村1组集体土地0.7279公顷。其中:农用地0.7279公顷(耕地0.5723公顷,其他农用地0.1556公顷)。 (二)符溪镇明星村3组集体土地2.9092公顷。其中:农用地2.9032公顷(耕地2.8303公顷,其他农用地0.0729公顷),未利用地0.0060公顷。 (三)符溪镇天宫村5组集体土地1.1571公顷。其中:农用地1.1571公顷(耕地1.0709公顷,其他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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