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人民政府关于阆中市元坝103-2H井天然气勘探开发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老观镇新庙村 2 组范围内,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阆中市元坝 103-2H 井天然气勘探开发建设项目,主要用途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至 5 月 8 日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的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阆中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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