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9-1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 2025 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 年 9 月 14 日至 9 月 24 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提出。联系电话: 0833-2306031 ;邮寄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 98 号 。 整改任务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整改任务:建设项目批小建大。盛世东方陶瓷年产 1500 万平方米陶瓷内墙砖生产线项目,于 2015 年 2 月获得节能审查批复,但该公司在实际建设中将批复的 2 条生产线建设为 3 条,年产能由 1500 万平方米扩大至 2500 万平方米。夹江县发改部门在节能审查验收中,对违规行为视而不见,认定建设内容符合要求。 整改实施主体 夹江县委、县政府 整改目标 完成盛世东方陶瓷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 整改时限 2024 年 12 月 整改措施 一、 2024 年 5 月,已完成盛世东方陶瓷生产线节能审查手续办理和节能审查验收情况调查核实,责令其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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