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八)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
| 公示日期 | 2024-12-0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 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的要求, 现对问题 十 八 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环保督察 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 十 八 : 部分自然保护地管理不够严格。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温泉酒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未运行,周边民宿生活污水直排。龙胜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内平安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出水氨氮、总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浓度均超标。全州天湖国家湿地公园天湖度假村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沉淀后直排外环境。 二、责任单位 市林业和园林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 三、整改情况 措施 58 :全面排查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湿地范围内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建立台账,依法依规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持续推进。充分发挥林长制考核指挥棒作用,把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中的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湿地保护管理、森林火灾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和非法采伐林木违法行为等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 措施 58 完成情况:结合 “绿盾”、“绿网·飓风”行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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