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23-04-2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 (一)批准机关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峨眉山市2022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3〕397号) (三)批准时间 2023年3月24日 (四)批准用途 峨眉山市2022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 该批次建设用地涉及绥山镇符汶村4组,安川村8、9、10组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6.4505公顷,其中农用地6.4505公顷(含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5.8646公顷,园地0.3763公顷,其他农用地0.2096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详见附件《峨眉山市2022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征地情况明细表》)。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峨眉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峨府函〔2020〕35号)规定执行。 该批次涉及的绥山镇符汶村、安川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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