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峨眉山北铁路货场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23-08-3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现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主体 二、征收部门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 峨眉山市土地储备整理和征收服务中心 峨眉山市双福镇人民政府 四、征收范围 峨眉山北铁路货场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涉及双福镇双福村2、3组和江场村7、8组共6.2747公顷(约94.1205亩)集体土地。 五、土地现状 双福镇双福村2、3组和江场村7、8组共6.2747公顷集体土地(具体以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的土地现状调查成果为准)。 六、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七、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峨眉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峨府函〔2020〕3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社会保障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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