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征地和临时用地征用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
| 公示日期 | 2024-12-1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永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拟征收 永福县永福镇曾村村民委员会、 凤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南雄村 民委员会、 坪岭村 民委员会、 泡口村民委员会、 四合村 民委员会、塘堡 村 民委员会、 湾里村 民委员会、银洞 村 民委员会、樟峡村民委员会;苏桥镇黑石岭村民委员会、良村村民委员会、盘洞村民委员会、石门村民委员会;罗锦镇尚水村民委员会、下村村民委员会、镇上社区居民委员会;广福乡矮岭村民委员会、大石村民委员会、广福村民委员会、龙桥村民委员会、龙溪村民委员会、马陂村民委员会 ;龙江乡仁合村 民委员会 部分集体土地及部分 黄冕林场 国有农用地 ,现将拟征收 和临时用地征用 土地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的类型 广西 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 附属工程包含: 输水工程区建设、弃渣场和连接路建设、导流洞出口及边坡处理建设和复建连接路建设。 二、拟 征 收和临时用地征用 范围 拟征收 和临时用地征用 土地 涉及永福县永福镇曾村、凤城社区、南雄村、坪岭村、 泡口村、 四合村、塘堡村、湾里村、银洞村、樟峡村;苏桥镇黑石岭村、良村村、盘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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