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肖德洪)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9-1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不动产登记 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 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夹江县市民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夹江 县迎春东路 553号1幢2单元2层2号 川( 2017)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01056号 肖德洪、肖德娅 夹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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