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23-12-2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 (一)批准机关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乐山至马边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3〕1307号) (三)批准时间 2023年11月29日 (四)批准用途 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乐山至马边段)项目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 该项目建设用地涉及符溪镇符泉村5组,符泉村村集体,黑桥村4、5、6、7组;桂花桥镇新联村10组共16.1061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7.2175公顷,园地1.6912公顷,林地6.3621公顷,其他农用地0.8353公顷)和0.719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合计土地面积16.8258公顷〔详见附件《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乐山至马边段)项目建设用地征地情况明细表》〕。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峨眉山市征收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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