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四)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1-1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对问题编号二十四 “对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垃圾焚烧、垃圾简易填埋问题巡查不到位,部分县(区)多次被国家及自治区暗访督查及市级专项调研组指出同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 第二轮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二十四:对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垃圾焚烧、垃圾简易填埋问题巡查不到位,部分县(区)多次被国家及自治区暗访督查及市级专项调研组指出同类问题。 二、责任单位 永福 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措施 78 : 2024 年 6 月底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垃圾焚烧、垃圾简易填埋等不规范收集处置问题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 2024 年 12 月底前,完成排查问题整治。 落实情况: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县乡联动。一是我县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城市管理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 县城管监督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人民政 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 永福县村屯保洁工作领导小组 ,统筹协调全县村屯保洁、垃圾清运等相关工作。二是对各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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