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25-08-0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实施集体土地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符溪镇新乐村集体,新乐村1组、2组;罗目镇水井村8组,龙凤村3组;高桥镇严寺村7组;绥山镇城西村2组、3组村民小组范围内,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交通场站用地,拟用于峨眉山市2025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我市将组织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公告方式 本公告于2025年8月4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乡、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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