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2-2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桂财规〔 2022 〕 9 号 )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桂 教资助 〔 202 5 〕 1 号 ) 精神,为做好 我县 202 5 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申请对象 (一) 毕业当年 参加工作 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时间 36 个月以上 ( 含 36 个月 ) 且就业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 2020 年 和 20 21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已享受过中央、其他省份或广西学费补偿政策 , 经及超过政策规定申请时间 逾期未申请 基层就业 学费补偿的毕业生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请对象基层就业范围要求和具体条件详见桂财规 〔 2022 〕 9 号 文的附件 10 。若遇有关政策调整或取消,按最新政策要求办理。 二、 补偿金额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 三、 申请时间 补偿资格 线上 申请时间为 : 2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