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 |
| 公示日期 | 2017-10-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现将《凤山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凤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15日 为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河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河安委办〔2017〕4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各有关股室、大队,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针对当前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在组织领导、工作制度、隐患整改落实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突出重点,彻底清查和打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各种违法行为,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杜绝因无证非法、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17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2017年第四季度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杨 平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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