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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内江段)工程建设用地的征地公告

所在地区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
公示日期2026-06-18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内江段)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件、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一)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川府土〔2025〕950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0月21日。 (四)批准用途: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内江段)工程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经省政府同意,将威远县连界镇杉树村12、14、16、19组,中峰村1组共计12.9693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6.7144公顷,园地2.6667公顷,林地2.4528公顷,草地0.0728公顷,其他农用地1.062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将上述农村集体原有的建设用地0.4002公顷,合计13.3695公顷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同意将0.0801公顷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征地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内江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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