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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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七:整改措施50)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公示日期2025-05-19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 问题 十七 “林长制落实不够到位。林长制配套制度修订不及时,不同层级的林长部分存在未按照要求履职的情况 。 ” 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情况 问题编号 十七 : 林长制落实不够到位。林长制配套制度修订不及时,不同层级的林长部分存在未按照要求履职的情况。 二、责任单位 中共永福县委员会 永福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整改措施: 修订林长制配套制度。修订完善县、乡级林长制配套制度,并对林长制配套制度修订情况进行检查。将县、乡级林长履职、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林长考核内容。开展全县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完成年度考核任务,助推桂林市在 2024 年全区市级林长考核排名中进入全区前十,在全市县级林长排名中继续保持优秀等次 。 (二)整改情况: 1 .林长履职: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林长履职尽责。 一是 通过召开林长会议布置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 关于林长制工作安排部署 , 二是 全县设立县级林长 2 名、副林长 5 名,乡级林长 18 名、乡级副林长 83 名,村级林长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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