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6-1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第 三 轮 省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 二十七 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 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 年 6 月 12 日至 6 月 26 日 (共 10 个工作日 )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 攀枝花市水利局 提出。联系电话: 0812-3338050 ;邮寄地址: 攀枝花市东区湖山巷 2 号(攀枝花市水利局) 。 附件:第 三 轮 省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 二十七 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攀枝花市水利局 20 26 年 6 月 12 日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第 三 轮 省级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 27 项整改任务:矿企违法违规问题频发,涉水涉河问题突出。平源工贸、祥云和建设公司未取得取水许可,违法取用地下水,未缴纳水资源费。福钛矿业原矿石堆场阻断庙子湾河沟。龙蟒煤业朱窝子煤矿1 号堆场、国鑫建材堆场侵占河道。攀钢西渣场约 20 米临江边坡发生垮塌,高炉渣已进入金沙江。 整改实施主体 米易县政府、盐边县政府、东区政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 整改目标 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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