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凤山县关于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 |
| 公示日期 | 2019-06-1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加快处理当前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切实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广西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指标百日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草拟了《凤山县县关于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各单位、个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6月21日前以信函(单位提交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凤山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人:罗恩芳,联系电话:18070892266,电子邮件:budongchan008@163.com。 附件:凤山县关于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9年6月17日 附件: 凤山县关于处理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质量和效率,妥善处理我县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登记办法》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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