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五)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7-1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对问题编号二十 五 “ 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二十 五 : 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突出 。 二、责任单位 永福 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措施 81: 开展垃圾填埋场环境隐患排查与整治。 落实情况:加快削减垃圾渗滤液存量。采取租赁应急处理设施、建设永久设施以及对外委托处置等方式,加快削减现有垃圾渗滤液存量。建设污水管网,在渗滤液经预处理后达到环保和纳管标准的前提下,推进达标渗滤液纳管排放。垃圾填埋场存量渗滤液保持在调节池及应急池有效容积的三分之一以下,有效降低环境风险。调节池、应急池总库容为 12000立方米,目前渗滤液存量为2800立方米(3-7月应急处理16971立方米、3-9月车间处理2296立方米,共处理19267立方米),已完成渗滤液的削减任务,存量渗滤液已降至有效容积的三分之一。 措施 82: 加强生活 垃圾填埋场日常运营监管 。 落实情况: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常运营监管。在填埋场建场重点区域加装视频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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