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盐边县税务局关于财政纸质票据作废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8-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依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单位对历年财政票据开展全面清查核实工作,经查,本单位部分财政纸质票据存根、作废票据、空白票据等,因历年办公场地搬迁、早期档案保管条件有限等历史原因造成纸质票据遗失,实物原件无法找回,为规范票据管理、防范票据冒用风险,现发布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涉及票据一律停止使用、不得再用于收费、开具凭证等业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持上述作废票据办理相关业务,凡使用本公告作废票据开具的凭证均视为无效票据,本单位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票据使用持有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盐边县税务局财政纸质票据作废明细.xlsx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