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人民政府 关于米易县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8-1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推进米易县成片开发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米易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攀莲镇人民政府,结合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现将征地补偿安置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现状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米易县攀莲镇青皮村10、11组、贤家村7组、水塘村6组集体土地,共计征收集体土地0.4848公顷,其中,农用地0.4848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具体征地范围、面积以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该批次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用于商业、住宅和城镇村道路建设项目,拟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征收土地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规定。 三、征收土地补偿方式及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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