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米易县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8-1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推进米易县公共事业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米易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攀莲镇人民政府、新山傈僳族乡人民政府,结合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现将征地补偿安置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现状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米易县攀莲镇青皮村10组、新山傈僳族乡坪山村6组集体土地,共计征收集体土地0.1894公顷,其中,农用地0.1894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具体征地范围、面积以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该批次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规定,用于教育和城镇村道路建设项目,拟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征收土地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规定。 三、征收土地补偿方式及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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