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停用相关失联企业名下特种设备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7-3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你单位原经营地址现场的特种设备已到检验有效期,经我局现场查看,上述特种设备未在使用。目前你单位未申报检验,也未办理使用状态变更手续。我局也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你单位作为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使用特种设备安全负责,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08-2017 )的有关规定,因使用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停用或者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我局拟对你单位特种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停用 。 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有异议,可向 永福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 停用 处理。 特此公告。 202 5 年 7 月 30 日 附件: 桂林经开制管有限公司名下特种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类别 设备代码 出厂编号 使用证编号 1 第一类压力容器 217035051202000046 R25-20034 容17桂C00162(2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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