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禁限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1-0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传承中华民族传统习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米易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米易县内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放区域 (一)法律法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二)米易县城区划定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东起柳溪桥南沿S465省道至华森苑;南起华森苑经高阳路至米易县第二小学;西起米易县第二小学经凤凰大道、大坪北路、迎宾大道、盐米路至梅溪谷湿地公园;北起梅溪谷湿地公园、岐黄养生大院、米易县高速公路出口经三桥(含海棠蓝湾)至柳溪桥南范围以内区域;县城规划区域内其他新建、在建楼盘。 二、限放和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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