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举措降低企业发展成本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 |
| 公示日期 | 2019-09-2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深入贯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进一步降低企业发展成本,保障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原则,主动作为,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国家免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登记费政策。 此前,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先自行到工信部门开具《小微企业证明》,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工信部门开具的《小微企业证明》为依据免收登记费。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方便企业、服务企业为出发点,采取多种措施,为小微企业认定提供依据。从8月份起,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再需要自行跑腿开证明。 一是主动作为,加强多部门信息共享。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2019年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从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税收指标等标准出发,主动发函至市工信委、统计局、税务局,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方式,获取小微企业名单。小微企业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凭相关部门提供的小微企业名单,作为减免不动产登记费的依据。 二是主动公开,宣传不动产减免政策。通过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局官方网站等途径,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不动产登记收费政策进行公示公告,及时梳理调整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让企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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