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福县百龙水电站资产征收补偿及权属确认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9-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永福县《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 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 搬迁 安置 实施方案 的 公告》,因长塘水库工程,现对永福县龙江乡的百龙水电站(以下简称 “ 案涉水电站 ” )资产实施征收,就补偿及权属确认事宜公示如下: 一、征收基本信息 1. 征收范围:案涉水电站全部资产(含建筑物、发电机组等设备、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设施,详见 《永福县百龙水电站资产 评估 报告》 东方华通 评报字〔 2024 〕 第 017 号 )。 2. 实施单位:永福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3. 评估机构: 广西东方华通资产评估 有限 责任 公司 二、权属及补偿主张人 1. 权属背景:案涉水电站原权利人因纠纷,经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变卖 ( 2016 ) 桂 03 执恢 6 号 ,赵红辉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购得并付清款项 。 2. 权属依据: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 )桂 03 执恢 6 号《执行裁定书》明确资产所有权转移至赵红辉,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99 条,赵 红 辉享有合法权益 。 3. 补偿主张人:赵红辉,申请将补偿款支付至其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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