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建设临时用地征用(三期)(堆土场、临时道路)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9-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 做好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建设临时用地征用(三期)(堆土场、临时道路)工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桂林市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桂林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的 通知 》( 市政规 〔 20 23 〕 5 号) 、 《 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永福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 永政规 〔 202 3 〕 1 号 ) 、 《 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永福县调整征地青苗及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方案的通知 》( 永政规〔 2022 〕 2 号 ) 及 《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福县重大项目建设临时占用土地补偿办法的通知》(永政规〔 2025 〕 1 号) 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经研究,县人民政府 对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建设临时用地征用( 三期 ) (堆土场、临时道路) 规划红线范围内的 土地 进行 临时征用, 现将 临时 征 用土地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和用途 广西 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 建设 临时用地征用(三期),土地用途为 堆土场、临时道路 建设 。 二 、 临时用地征用 范围 项目临时 用地 征用范围位于 永福县 永福 镇 四合村 ; 集体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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