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 |
| 公示日期 | 2019-11-1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申请人 1、罗红日 2、白锡辉 3、龙文4、幸丙秀 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向我机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证明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核,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12月0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凤山县朝阳大道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罗恩芳 联系电话:0778-6816837 序号 权利人(继承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号或者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罗宏日 龙美珍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凤山县凤城镇文笔路140号 桂(2019)凤山县不动产权第0001077号 宗地面积:95.55 建筑面积:254.91 住宅 2 白锡辉 白圻强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凤山县糖业公司院内 凤国用(2005)字第112号/房权证凤字第01449号 宗地面积:129.00 建筑面积:214.48 住宅 3 白锡辉 白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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