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垫江县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重庆市重庆市垫江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1-0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科学的地价管理体系,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发挥政府的指导调控作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 2024 〕 45 号)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政府公示地价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渝规资〔 2024 〕 361 号)精神,结合我县土地价格变化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对全县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准地价是城镇国有土地按不同区域和用途测算出的平均价格(含土地出让金),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是制定土地税费、核算土地资产收益的主要依据,而不是具体的收费标准。 二、土地级别是根据城镇土地自然和经济属性而划分出的土地等级序列。宗地级别不确定时,可参照级别图或宗地周围土地级别确定。 三、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垫江府发〔 2022 〕 3 号)同时废止。 附件: 1. 垫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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