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人民政府 关于桂林市长塘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
| 公示日期 | 2025-10-1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 保障桂林市长塘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后的通行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桂林市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桂林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 市政规 〔 20 23 〕 5 号) 、 《 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永福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 永政规 〔 202 3 〕 1 号 )及 《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福县调整征地青苗及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方案的通知 》( 永政规〔 2022 〕 2 号 ) 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经研究,县人民政府 对桂林市长塘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 规划红线范围内的 土地 实施征收。 现将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收项目名称 和用途 桂林市长塘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 , 土地用途为 交通运输用地 。 二 、征收 土地 范围 项目 用地征收土地 涉及 永福 县 永福镇 泡口村,百寿 镇 东岸 村 ,龙江乡仁合村、双江村、兴隆村、西河村、龙山村 , 集体土地 面积 303616 平方米 (折合 455.175 亩,含水库库区已征面积 27.692 亩,环湖路已征面积 0.85 亩, G357 已征面积 1.317 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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