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大利山风电场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
| 公示日期 | 2025-10-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发展永福经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有关 规定, 拟征收 位于广福乡的 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 预 公告如下: 一、 征地范围 、面积 及地类 永福大利山风电场项目 拟征收 土地涉及永福县广福乡广福村、大石村、龙桥村的 集体土地,面积 约 1.0385 公顷 ( 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 勘测定界图 为准 )。 二、土地补偿 费 、安置补助 费 、青苗 及地上附着物 补偿 费 标准 根据 《 永福县 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永福县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 永 政规〔 202 3 〕 1 号) 以及《永福 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永福县调整 征 地 青苗及地上 ( 下 ) 附着物补偿 方案的通知 》 ( 永 政规 〔 202 2 〕 2 号 ) 的 有 关规 定执行, 永福大利山风电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 地 类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元 / 亩)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农用地 51037 按永 政规 〔 202 2 〕 2 号 文件执行 建设用地 51037 未利用地 三、 农业人员安置实行如下途径: 货币 安置 。 四 、 工作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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