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 |
| 公示日期 | 2025-12-2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预防和减少水土流失,进一步加强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要求划定米易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45878.7公顷,涉及全县11个(乡)镇。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划定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此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我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米易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 米易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 米易县人民政府 附件1 米易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附件2 米易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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