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4-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按照征收土地预公告(米府土预告〔2025〕06号),我府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定了米易县北部片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一期)—白马湾丘示范园区桥梁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现状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白马镇马槟榔村村民委员会十一组集体土地0.3066公顷。其中,农用地0.3066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米易县北部片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一期)—白马湾丘示范园区桥梁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用地需要。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攀枝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攀府函〔2023〕146号)、《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米易县征收农用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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