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公示详情
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3-10-2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以桂政土批函[2011] 822号批准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11年第二批次镇建设用地,该批次用地涉 及征收洛阳镇洛阳社区街上队、东兴镇东兴社区达贡队、川山镇都川村马洞队、川山镇木论社区明莫队、川山镇下荣村肯坡队集体土地共1.0495公顷,另使用华山林场国有土地0.0906公顷。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集体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洛阳加油站、都川农机修理厂、东兴香猪加工厂、木论喀斯特管护站。 二、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洛阳镇洛阳社区街上队、东兴镇东兴社区达贡队、川山镇都川村马洞队、川山镇木论社区明莫队、川山镇下荣村肯坡队集体土地共1.0495公顷,另使用华山林场国有土地0.0906公顷 ,具体以红线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 商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工矿仓储用地。 四、土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办法》、河池市人民政府关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