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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墓迁移及地上附着物清除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5-03-1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环江大广场”、“廊桥工程”等工程项目都是我县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为确保这些项目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和所有地上附着物都必须进行迁移或清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需进行坟墓迁移的范围 “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环江大广场”、“廊桥工程”等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坟墓。 二、需进行地上附着物清除的范围 “廊桥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即河堤路征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地上附着物。 三、坟墓迁移和附着物清除的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15日前。 四、其他事项 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请有关坟主尽快与县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联系办理迁坟手续和迁坟补偿事宜(电话:0778-8829371、0778-8821746),并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将坟墓迁出。 2.凡在征地红线区域内逾期未迁出的坟墓或未进行清除的地上附着物,将按无主坟或无主物处理。 特此通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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