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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迁坟和清除地上附着物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6-01-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三乐村有关农户: 根据环江民族广场项目建设需要,自治县人民政府已征收三乐村部分土地作为项目建设用地.为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该地块范围所有的坟墓和地上附着物必须立即迁出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和清除范围:城西民族广场征用的120亩红线范围内。 二、迁坟和清除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2月5日前,请相关坟主和农户必须到实地指认并将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坟墓和地上附着物自行迁出、清理。 三、迁坟要求: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坟主尽快与县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8829371、0778-8821746)办理迁坟手续和补偿事宜。 (二)凡在征地红线区域内逾期未迁出和清理的,按无主处理。 特此公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 2016年元月2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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