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叶收购经营管理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9-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严格烟草专卖管理、加强烟叶源头管控、严肃收购纪律、规范收购秩序,严厉打击烟叶非法经营违法行为,确保2026年烟叶收购秩序,保护烟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国办发〔2025〕44号)《“清源断链”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川公环食药〔2026〕5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叶源头管控严防烟叶非法流通的通知》(国烟办〔2025〕116号),现将米易县2026年烟叶收购经营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烟叶属于烟草专卖品,国家对烟叶实行计划种植、合同收购、专卖管理制度。米易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是我县烟叶收购唯一合法单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烟叶。 二、对违反规定擅自收购烟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及第(二)项规定,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非法收购烟叶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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