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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35kV兼爱送变电工程 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告(罗政公告〔2018〕3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8-01-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35kV兼爱送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征地批准文号:桂政土批函﹝2017﹞911号。 三、征地批准时间:2017年12月29日。 三、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35kV兼爱送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四、批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五、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兼爱乡大板社区大板屯,征收土地面积为0.4114公顷(其中:旱地0.0378公顷、其他园地0.0697公顷、农村道路0.0001公顷、田坎0.0069公顷、其他草地0.2969公顷)。 六、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见下表: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补偿费标准(万元/公顷) 旱地 0.0378 64.5000 其他园地 0.0697 64.5000 农村道路 0.0001 64.5000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补偿费标准(万元/公顷) 田坎 0.0069 6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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