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部署开展2020年度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 |
| 公示日期 | 2020-02-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月3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区各市县开展2020年度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依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本年度工作计划,综合考虑全面完成规划确定的总目标的要求来合理确定本年度工作目标,提出本年度推进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重点工作安排。内容主要包括:本级实行总量调控矿种的调控要求和计划、优化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的安排、采矿权退出计划、采矿权出让计划、重点项目安排、绿色矿山创建安排等。其中,绿色矿山创建要按照到2020年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30%以上的要求,提出统筹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年度工作安排。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现行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的最后一年。矿产资源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实施,对于推进矿产资源规划有效实施,保障矿产资源规划总体目标的实现,促进我区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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