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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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15年第二批次城市土地征收公告(罗政公告〔2018〕10号)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公示日期2018-06-01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16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征地批准文号:桂政土批函﹝2018﹞147号。 三、征地批准时间:2018年4月10日。 三、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16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四、批准用途:军事用地。 五、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东门镇白马社区蔬委会第六组,征收土地面积为0.0937公顷(其中:水田0.0544公顷、城镇住宅用地0.0393公顷)。 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见下表: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补偿费标准(万元/公顷) 水田 0.0544 76.8495 城镇住宅用地 0.0393 76.8495 七、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发放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安置。 八、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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