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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年产50万吨高端饮用天然山泉水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8-07-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你市关于办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年产50万吨高端饮用天然山泉水项目建设用地手续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兼爱乡旦兴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2.6301公顷(均为有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其集体未利用地0.1743公顷(均为其他草地),共计2.8044公顷土地,作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年产50万吨高端饮用天然山泉水项目建设用地,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二、要督促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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