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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黄金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8-07-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你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黄金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手续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黄金镇黄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1194公顷(均为水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作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黄金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 二、要督促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0.1194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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